根据建设部《关于加强户外广告、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》第四条规定,户外广告建设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建设,现将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提示如下:
一、领取门头广告牌匾建设申请表(注: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中心领取)
二、提交材料:
(一)需提供景观广告设置效果图(白天效果图6张、夜景1张,要求A4彩图,标明所用材质、尺寸、制作单位),现状图(一张A4彩图),附一张以本店为中心的6家店在内的远景效果图一张。
(二)需提供景观广告拟建位置产权证明: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。
(三)需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检查表(注:与管辖大队联系办理)。
(四)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
(五)餐饮、住宿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;单位申请需提供:组织机构代码证。
(六)餐饮、住宿等三产需先到规划环境保护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。
(七)需提供:门前五包责任状复印件(如没有,请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大队片区队员联系)
(八)加盟全国连锁品牌店商户需提供全国连锁品牌授权书复印件1份。
具体的要根据实际情况,同当地城管局联系,以当地为准,谨慎操作,确保审批能够通过。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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